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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出错怎么纠?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3-10-14 21:35:18    文字:【】【】【

《一个差点酿成的医疗事故》的报道,反映了北京朝阳医院某医生差点为患者错开3倍输液药量、医院纠错机制险些失效的问题,引发热烈反响。

  开错处方、过量用药、错辨病人身份……医院里,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上的些微“误差”,都直接关系着病人的安危。当前,医生出错后一般怎么纠正?存在哪些问题?医院怎样才能做得更完善?记者在香港、广州、武汉等地进行了了解。

  医院纠错有何办法?

  执行“三查七对”,同时探索建设电子系统,力争开错处方即时报警

  记者从广东某三甲医院了解到,医生开错药的事件时有发生,但现在医院对此也较为重视,制定了监管措施。有些医院还对医生开错处方、乱开处方进行点评、公示,建立了追责和经济处罚措施,直至取消医生处方权。

  据了解,该院曾发生过一次药房拒绝出药的事情,原因是医生所开处方中有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这个药,而该院的临床药师指出,此药不适合给18岁以下患者使用,由此避免了一次可能的医疗事故。

  广东省卫计委副主任廖新波介绍说,在防范医生开错处方、乱开处方方面,广东省依据卫生部“三查七对”等规定,出台了一系列监督管理措施,保证在医生开错处方、开大处方、乱开处方时,药房拒绝出药。

  据一些医院的查对制度介绍,“三查七对”中的“三查”指“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七对”指的是“对床号、对姓名、对药名、对剂量、对时间、对浓度、对用法”。

  广州多家三甲医院还安装了“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系统中即有“处方药量监察”、“处方用药超时监察”等,医生开大处方,或开错处方,将儿童的剂量开成了成人剂量,系统将自动报警。系统每月还会统计使用数量或用量增幅前30位的药品及用药数量前10名的科室、开方用药前5名的医生,在医院内网公布,并每月抽取病历进行用药合理性分析。

  武汉市中心医院于2010年初投入使用“合理用药电子预警管理平台”,平台的预警机制包括合理用药实时预警、单张处方用药种数预警、用量预警、处方张数预警、处方金额预警等。平台投入使用当年,武汉市中心医院就对个别异常波动的药品及时采取了停药和限制处理,并由纪委对系统预警的医生进行了诫勉谈话。

  怎样降低事故发生率?

  靠制度更靠仔细,严谨对待错因防止再发,如果犯错不觉错就是大问题

  8月31日,河南商丘65岁患者在北京天坛医院打吊瓶后突然病危离世,事后家属发现患者身上吊瓶写着其他患者名字;5月6日,江西景德镇市卫生局通报,6岁女童戴某因腿部矫形手术住进乐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院违反手术操作规范,搞错患者手术部位,将右下肢误认为左下肢……

  尽管各地采取了各种措施,但仍有多起医疗事故发生。专家分析,究其原因,还是相应制度未能有效执行,致使医疗管理漏洞不能及时发现。

  “每一张药方都要经药剂师把关,用药之前还有护士核对,经过多方反复核对,相对出错机会小很多。”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药理及药剂学系系主任黄志坚教授说,在香港,医生、护士、药剂师经常反复问“你叫什么名字”,患者看一次病可能要被问好几次,不过,这不仅是提问,更是反复核对病人身份,防止出错。

  身为英国和香港注册药剂师,黄教授表示,通常药剂师收到药方后就会进行核对。如果是小朋友和癌症病人等高危一族,就会特别留意用药分量。护士在用药前,还会再次核对病人身份、药物种类、用药分量。

  “儿科药物在药物剂量控制上,由于需要根据个别病人的年龄、孕周、体重和表面积来计算、稀释和调配出适当的药物及分量,因此在每个阶段的药物管理过程中增加了失误的风险。” 

  不过,黄教授也坦言,即使重重把关,也只能降低出错机会,不可能把错误完全消灭。

  “如果犯了错,还不觉得有错,那才是大问题。”黄教授说。“每个人都会出错,但重要的是,要意识到错误发生的原因,用严谨的态度对待,防止错误再度发生。”

  香港怎样对待医生犯错?

  错辨病人、开错药等都需上报并调查成因、制定改善措施,目的不在惩罚出错者而在检讨机制

  在香港,严重医疗事故最先拥有既定的通报机制和处理方法。香港医院管理局2004年引入医疗事故汇报电子系统,2007年推行严重医疗事故呈报政策,规定有9类事故必须呈报,2010年又将2类重大风险事件纳入呈报范围,包括可能导致病人死亡或永久受损的错开处方药物和错辨病人身份。

  严重医疗事故和重大风险事件究竟有何分别?以病人服药为例,严重医疗事故是医生开错药,病人服药后出现过敏症状,需要入院治疗。重大风险事件就是医生开错药,病人有可能出现过敏症状,但最后并没有受害。

  根据呈报政策,对于9类严重事故及2类重大风险事件,公立医院必须在24小时内通过医疗事故汇报系统,向医管局总办事处呈报。每宗严重医疗事故及重大风险事件都会交由医管局委任的专家小组调查事故成因,并制定改善措施。按照规定,涉事医院需要于8星期内向医管局提交正式报告。

  “这样的通报机制,重点不是在于惩罚出错的相关人士,而是检讨机制是否有错、如何改善。”黄教授说。

  香港医管局表示,尽快公布事件有利减少对涉事病人、家属及员工的伤害,并为他们提供所需支援。医管局则会在公布事件后,通过员工培训及每3个月出版的《风险通报》通讯,公布医疗事故处理经验,防止事件再度发生。同时,医管局也会每年公布严重医疗事故、重大风险事件统计,并分析主要成因。

  据统计,2011/2012年度,香港公立医院共发生102起重大风险事件,较2010/2011年度增加5起。这些重大风险事件大部分属用药失误,错辨病人身份的个案只占一成左右。

  医管局分析显示,这些重大风险事件成因主要是程序上的疏漏造成,包括未能及时检查病人管理系统中的敏感药物警告、未能符合医管局药物管理等。此外,医院职员对不同种类药物在病人身上产生的交叉敏感后果不熟悉、对检查病人敏感药物不警惕等。

  针对有关问题,医管局也提出多项改善措施。医管局早前委托第三方研究、检讨医管局的临床管治。检讨报告提出多项建议,其中一项是进一步扩大目前医疗事故通报机制,将“险失事件”也纳入呈报范围。也就是说,凡是在治疗过程中,只要医护人员有犯错,即使及时纠正未对病人造成损失,也须呈报。香港医管局大会已成立小组跟进。

  黄志坚教授表示,纠错系统只能帮助减少出错概率,作为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需要更主动保障自身利益。“病人需要和医生一起工作。因为医生也是人,也会犯错。病人虽不及医生专业,但只要多问一句打的什么针、吃的什么药,也可以为自己多一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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